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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底病变抗VEGF药物2020年新医保政策解读,又省钱啦!

作者:南宁爱尔眼科 时间:2020-02-05 点击数:

2019年11月28日,一则消息的公布,让很多眼底疾病患者为之振奋!这,全新版本的《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(2019版)》正式公布,并明确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此次新版医保目录中,眼科领域有数个谈判药品被纳入,主要以眼血管病用药为主,彰显了国家对致盲性眼病的重视。

其中,国内获批的抗血管内皮生长因子(VEGF)药物成功降价“续约”,并进一步扩大该药医保用药报销范围,将使更多眼底患者有条件用上创新药。

但患者的疑问也随即而来:哪些眼底疾病患者使用该药可以享受报销?本市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眼底疾病“医保药”报销?


哪些眼底患者可以享受医保报销福利?


早在2017年,抗VEGF药物就已经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,但仅限于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用药可以报销。而本轮谈判,新增包括糖尿病性黄斑水肿、视网膜静脉阻塞继发的黄斑水肿以及脉络膜新生血管三大眼底疾病。这也意味着,随着新医保政策在本地的落实执行,这三类眼底疾病患者再使用抗VEGF药物也可以报销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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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什么时候可用上眼底疾病“医保药”?


新的国家医保目录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。也就是说,本市患者1月1日开始就可以用上眼底疾病“医保药”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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